15年離婚經驗
離婚手續
近年來單方申請離婚的香港數字顯幅上升,根據政府發佈最新數字顯示香港的離婚率高達41.2%。如果你和配偶決定離婚,同時間又能就離婚引起的其他問題達成協議,即贍養費、子女撫養權和財產分配等諸問題沒有爭議,那麼,這宗離婚申請便屬於簡單的離婚案。
本行會以「快速入紙申請離婚辦理」(快速離婚),以儘快速度取得離婚令。最快離婚方法,因為雙方以同意方式處理撫養權、贍養費等各問題,離婚手續時間可在6-7個月便可取得法庭臨時離婚令,雙方同意離婚最快可讓離婚申請人早日了結離婚案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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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婚手續最快先決條件:
無爭議協辦正式離婚步驟需時5個月(3個月內收到暫時離婚令)。法院對根據婚姻訴訟條例進行的離婚法律程序具有司法管轄權:
- 在呈請或申請提出當日,婚姻的任何一方以香港為居籍;
- 在緊接呈請或申請提出當日之前的整段3年期間內,婚姻的任何一方慣常居於香港;
- 在呈請或申請提出當日,婚姻的任何一方與香港有密切聯繫。
請準備以下資料到本行辦理離婚手續:
- 準備結婚証書及相關資料
- 離婚準備資料:結婚証書副本,過往同住地址,雙方現時住址,電話,職業,分居正確日期。
- 如有小朋友未滿18歲,需要名字,出生年月日,性別,住所地址,學校地址,就讀年級,經濟由誰供養,管養權歸屬,另一方的探視時間。
- 如已超過18歲子女,只需名字,及出生年月,日。
- 免費諮詢服務 : +852 9144 4878
怎樣才能離婚單方離婚?
無爭議協辦正式離婚步驟需時5個月(3個月內收到暫時離婚令)。
本行會以「快速入紙申請離婚辦理」(快速離婚),以儘快速度取得離婚令。最快離婚方法,因為雙方以同意方式處理撫養權、贍養費等各問題,離婚手續時間可在6-7個月便可取得法庭臨時離婚令,雙方同意離婚最快可讓離婚申請人早日了結離婚案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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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婚手續2022
香港離婚手續如何開始?
離婚程序第一步
作為離婚申請人的配偶一方向家事法庭登記處提交離婚呈請書,或配偶雙方共同提出離婚申請。凡有離婚呈請書提交,呈請書須送達作為答辯人的一方,而答辯人可對呈請書作答。
離婚步驟第二步
若有緊急申請提出,要求作出例如臨時探視令、管養令或贍養令等的臨時命令。誓章可在此階段提交。
離婚步驟第三步
通常離婚判令是不會遭受反對的,但雙方就有可能會出現關於財產、贍養、管養或探視的爭議。如果離婚是不予抗辯的,呈請人會被傳召到庭核實呈請書和關於 子女安排的陳述書的內容,這會在法庭公開進行,而答辯人可選擇是否出庭。如果答辯人出庭,法官會確定答辯人是否擬就法律程序提出抗辯。
離婚步驟第四步
如果雙方已就子女管養、探視及其他事宜達成協議,法官可批准有關協議,並作出最後命令。要求作出絕對離婚令(order absolute)的申請,可在暫准判令批出後六星期提出,而絕對判令則大約在此之後兩個月發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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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單方及離婚手續常見問題
閣下結婚的地點並不重要。
不論在那一個國家舉行結婚儀式,只要婚姻屬有效和可以證實其存在,並符合下述之條件,閣下便可在香港申請離婚。
夫婦必須符合以下其中一個條件,才可經由香港法庭處理有關離婚的申請或呈請:
a. 向法庭提出呈請或申請當日,婚姻的任何一方是以香港為居籍(現時有若干方式決定某人是否以香港為居籍,舉例說,如果有關人士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,或他們是經已在香港連續居住滿七年的中國公民,他們便會被視為以香港為居籍);
b. 向法庭提出呈請或申請當日之前三年內,婚姻的任何一方慣常居於香港;或
c. 向法庭提出呈請或申請當日,婚姻的任何一方與香港有「密切聯繫」。
是否與香港有「密切聯繫」,將視乎每個個案之情況而定,例如在提出離婚前雙方經已在香港居住了多久、打算居留多久、是否在香港工作,和他們有否在本地取得任何財產或租賃物業。
資料來源:
https://familyclic.hk/tc/topics/Matrimonial-matters/Divorce/Procedures-and-grounds-for-divorce/
除非得到法院批准,否則要在結婚最少1年後才可提出離婚呈請。
根據 第179章《婚姻訴訟條例》 第12條 ,在一般情況下,如雙方結婚未滿一年,不得向本港法庭提出離婚呈請。
但如有下列兩種例外情況,則上述限制未必適用:
離婚申請人或呈請人面對極度困苦的情況;或
答辯人(申請人或呈請人的配偶)行為異常敗壞。
在接納處理結婚未滿一年之離婚案件之前,法官會考慮由 第192章《婚姻法律程序與財產條例》 第2條 所界定的任何家庭子女的權益,而有關子女包括非親生子女 。法官亦須考慮雙方在結婚期滿一年之前而達成和解的合理可能性。
資料來源:
https://familyclic.hk/tc/topics/Matrimonial-matters/Divorce/Procedures-and-grounds-for-divorce/
以分居一年為理由,雙方同以下,經本行辦理可即日取得離婚呈請書。Serviced Aparment Hong Kong
資料來源:
https://familyclic.hk/tc/topics/Matrimonial-matters/Divorce/Procedures-and-grounds-for-divorce/
呈請人必須證明他 / 她有理由(或根據)認定婚姻已到終結,即法庭所指的「婚姻已破裂至無法挽救」。
法庭會接受下列其中一項或多項理由為證明:
- 配偶曾與人通姦,而呈請人認為無法忍受與他 / 她共同生活。
- 配偶的行為令人無法合理期望呈請人可與他 / 她共同生活。
- 在提出離婚呈請前,呈請人與配偶已分開居住最少連續1年,而其配偶也同意離婚。
- 在提出離婚呈請前,呈請人與配偶已分開居住最少連續2年。
(在這種情況下,毋須配偶同意離婚。)
在提出離婚呈請前,呈請人已遭配偶遺棄最少連續1年。
倘若家庭中有年齡未滿18歲之子女,則離婚呈請書中必須包括子女撫養權及探視權安排的建議。此外,如果打算申請附屬濟助,例如申請贍養費、物業業權轉移、婚姻資產分配等,亦應在離婚呈請書中提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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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s://familyclic.hk/tc/topics/Matrimonial-matters/Divorce/Procedures-and-grounds-for-divorce/
一般以分居2年的單方申請為最簡單,正常在辦理9個月左右可以取得絕對離婚令。
其它單方申請方法會選用不合理行為為次選。
通姦和遺棄相對較難舉證,費用及時間相對較高,不建議採用。
資料來源:
https://familyclic.hk/tc/topics/Matrimonial-matters/Divorce/Procedures-and-grounds-for-divorce/
若不幸另一方不能配合正常的離婚程序,需要由單方面提出離婚呈請的話,申請手續便繁複很多。申請人先要須填妥一份離婚呈請書,再親自提供到家事法庭登記處。
申請人必須提供明確的證據、並有理由或根據認定婚姻已到完結,即法庭所指的「婚姻已破裂至無法挽救」。而法庭會接納下列最少其中一項的理由為證明:
- 配偶曾與人通姦,而申請人認為無法忍受與另一方共同生活
- 在提出離婚申請前,申請人與配偶已分開居住最少連續一年,而其配偶也同意離婚
- 在提出離婚申請前,申請人與配偶已分開居住最少連續兩年。
- 在提出離婚申請前,申請人遭配偶遺棄最少連續一年。
一旦提交單方離婚申請後,申請人需要提供一份申請書蓋印副本由第三方(非本人)或郵寄方法發至答辯人(即配偶)。如果有未成年之子女的話,離婚呈請書中必須包括子女撫養權及探視權安排的建議。
除此,法律程序通知書、文件送達認收書、屬實申述及呈請人家事調解證明書等等文件也要向法庭提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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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s://familyclic.hk/tc/topics/Matrimonial-matters/Divorce/Procedures-and-grounds-for-divorce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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